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号)文件要求,肃宁于10月23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行措施:肃宁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对应机动车限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零管理(含外埠车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时间:10月26日起,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行区域:状元大道以东、泽城路以北、徳善街和聚贤街以西/神华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其他非营运车辆自10月26日起限行2个号,限行时间为7:00-20:00,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来源:肃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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