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静宁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静宁县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3个建设项目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拟将以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现予公示。
1.静宁县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年5月23日竣工,由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平凉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万元。
2.静宁县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年5月12日竣工,由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平凉市兴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万元。
3.静宁县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年6月1日竣工,由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甘肃永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万元
上述竣工项目,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静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
公示期限:年3月27日至年4月25日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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