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市场生产经营主体:
为严格落实“内防反弹和扩散、外防输出和输入”的总体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加强全县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力度,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
一、加强口罩佩戴。从业人员必须坚持戴口罩上岗,并督促提醒进入其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于未戴口罩者,所有生产经营场所一律谢绝入内。
二、加强“二码”联查。在经营场所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健康码”“行程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进入人员测温、验码、实名登记。发现体温异常、未接种疫苗或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的,一律不得进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并立即上报当地防控办。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在上班前进行扫码、测温,并做好记录。
三、加强场所消毒。要认真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颁发的《各类防控技术指南》,坚持做好环境通风、清洁、消杀等工作,定期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四、加强核酸检测。国内冷链食品生产、运输、贮存、批发、零售以及餐饮服务使用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外卖快递等相关重点行业要积极配合卫健部门按规定做好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外环境等定期核酸检测。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要持7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方可上岗。禁止进购进口冷链食品。
五、加强疫苗接种。请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尚未完成两剂次接种的各类市场主体业主及从业人员必须尽快接种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成人接种第三剂加强疫苗,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六、加强人员防护。持续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加强价格管控。广大市场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杜绝囤积疫情物资、价格欺诈、借机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八、加强防控措施。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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