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肃宁县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为载体,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创新驱动、共建共治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将党建工作的优势和活力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效能和动力,以有力有效的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获评“平安河北建设示范县”。
一、坚持党委领导,以上率下生动力。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为第一副组长的肃宁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施办法》等十几个专件,为推进社会治理提供遵循。连续四年将平安工程作为“十项民生实事”予以推动,定期召开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会,市域社会治理县级创建工作推进会,有力发挥牵头谋划、统筹协调功能,建立形势研判、难题会商、部门联动、督导调度、三方评价工作机制,实现对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全过程跟进监督,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20余项。
二、坚持创新驱动,全网联动聚合力。率先在全省建成功能完备、实体机构入驻、具有实体人员编制的正科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县委政法委直属机构,进一步强化党委政法委的社会治理能力。依托县乡村综治中心,构建起完整的县乡村三级指挥链,形成信息融合、力量整合、功能聚合,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统筹县综治中心、乡镇诉调对接中心、村诉调室力量,构建“三级诊疗”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实行县解难事、乡管大事、村理小事,推进职能、责任、情感“三个延伸”,变“上访”为“下访”,变“接诊”为“巡诊”,层层过滤、一网覆盖。推行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件,化解件,化解率96%以上,化解疑难信访案件57件,全县信访形势发生根本性好转。
三、坚持共建共治,互促共融激活力。在全县个村开展“争星夺旗”活动,围绕“十个好”标准,每季度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书记“擂台赛”,年终开展“红旗党支部”评选。在全县个村全部建立起了“村级诉前调解室”,推进“一村一法律明白人”工程,落实“一村一检察协理员”实行“一村一警”,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优质的法治服务。定期开展“感到肃宁”“肃宁骄傲”“身边好人”系列模范人物评选,在全社会形成争做文明事、争当文明人的深厚氛围。创新村民自治载体,建立“百姓说事堂”、“群众说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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