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多通风、常消毒,是有效降低秋冬季传染病传播、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也是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为进一步引导市民朋友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科学有效做好个人防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请您在以下情形下必须戴口罩

1.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其接触人员。

2.医疗机构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3.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4.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保安、清洁人员及为隔离点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等。

5.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现场采样、流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6.公园、广场等户外场所,在不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的人员。

7.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8.为养老院、福利院、看守所和精神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9.铁路、公路客运以及民航、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所工作人员和乘客。

10.外卖配送人员及快递员、邮政投递员。

11.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及饭店、酒店、食堂、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和顾客。

12.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

13.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卡拉OK、健身馆、歌舞厅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14.幼儿园、中小学、中专院校等校园内值守人员及清洁、食堂等工作人员。

15.参加在密闭空间举办的会议、培训、比赛等活动的人员及工作人员。

16.其他通风不良(如箱式电梯)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场所)活动的人员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戴口罩的人员。

17.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要带头科学戴口罩。

二、请您注意科学戴口罩

1.戴口罩前、脱除后应洗手。

2.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用双手调整鼻夹使之贴合面部。

3.戴口罩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

4.如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5.应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不建议使用布制口罩、面纱口罩和海绵口罩。

6.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使用一般不超过4小时。儿童不建议戴成人用口罩,口罩未完全遮住口鼻或未贴合面部会影响防护效果。

7.建议随身携带口罩,以便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使用。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确保口罩不变形。

8.使用后的口罩请勿随意丢弃。健康人员日常使用过的口罩可消毒后装袋丢入有害垃圾桶;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使用过的口罩,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人员使用过的口罩,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置。

三、请您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健康习惯

1.遵守公共卫生守则,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做到居家卫生清洁,及时清运垃圾、清除杂物,定时消毒、常通风。

3.讲究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工作生活,规律作息,多喝水、勤洗手,聚餐使用公筷,社交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4.按照“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十六字方针,养成健康生活理念,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自身健康素养。

5.及时了解掌握疾病预防和新冠肺炎个人防护常识。

6.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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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张建林

监制:王建峰

责编:李彦东编辑:马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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