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4月25日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苏风雷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耀江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路立学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春虎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淑然(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杨爱军(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艾忠诚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德利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苑颖新(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清振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职务;
秦树军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职务;
刘俊平(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鸿雁(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安军民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毕丙戌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审查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江涛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封双勤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献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刘生吉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俊平(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清振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德利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志洲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岩(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艾忠诚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方建坡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籍利民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李淑然(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李建华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许毅鹏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王靖(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常晓丰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史兆宏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曹建民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林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郝东霞(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姜瑞祥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李鸿雁(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审查庭副庭长;
万晓东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美珠(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明哲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申玉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闫广宇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晓娅(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曼(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寻亚(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祥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卢亮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楠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丽娜(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莉(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淑芳(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邢秀杰(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
苏风雷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赵效民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邯郸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黎海涛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年4月20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黎海涛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年4月20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姚花娥的邯郸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吕增军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沧州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4月24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郭淑仙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广龙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景超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振林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任命:
刘建彬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东昊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批准任命:
李国庆为南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耀东为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庞丽敏为黄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志江为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广杰为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金瓯为东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家口
年4月20日,张家口市宣化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
张肖炜的张家口市宣化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郭虎为张家口市宣化区司法局局长。
唐山
年4月24日,唐山市丰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
孙满强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娜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宋宇等16名同志任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同意免去:
董彦海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太和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同意接受:
赵军辞去唐山市丰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保定
阜平县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年4月25日阜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洁为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王宏为阜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任宝军为阜平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周玉丽为阜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
来源:长城网综合
责编:苏浩军编辑:陈兆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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