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肃宁教育

肃宁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提醒

日前,部分中介机构谎称他们手中有上学名额,承诺买房可帮助其办理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手续。对此,我局针对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虚假宣传和承诺,郑重提醒广大家长如下:

一、义务教育招生主体是学校,主管部门是教育局。任何个人和其他单位、机构均无招生资格,不能招生,所有承诺皆为虚假宣传。

二、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一时间、统一标准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没有所谓招生名额。

三、在城区购房需交房、入住,才能在相应片区学校报名入学,未交房的期房不能办理入学。

四、因广大家长入学心切,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年和年我县曾出现了招生诈骗案件,涉案数额很大,家长损失钱财,耽误孩子上学,教训惨痛。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家长,以学校和教育局官方发布的公告为依据,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入学,切莫轻信任何个人和中介等非官方招生入学的宣传和承诺,避免耽误孩子上学和造成经济损失。

肃宁县教育局

年5月10日

年肃宁县普通高中如何招生

县教育局发文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好!学生中考取得好成绩,考上一所理想的高中,是我们的共同期望。为帮助您和学生进一步了解国家、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做好升学准备,对一些可能出现的情况正确防范和应对,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一、普通高中招生遵循择优录取原则。不同于小学和初中的免试招生,主要依据学生的中考成绩和报名志愿择优录取。学生的中考成绩若在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下,将不能报考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二、普通高中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学籍在肃宁的学生或因为是肃宁户籍而在肃宁县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中考的考生,即为肃宁考生,遵守肃宁招生录取规则。(一)肃宁考生若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只能报考肃宁的公办学校,不能报考肃宁县以外的公办学校。(二)考生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只能报考经沧州市教育局审批具备招生资格且在肃宁县有招生计划的学校。未经沧州市教育局审批、不具备招生资格、在肃宁县没有招生计划的学校,考生不能报考。考生填报志愿前,沧州市教育局将在官方网站,对有招生资格、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进行公示。三、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与公办学校一样,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能违规进行自主招生。在往年的招生过程中,个别民办学校通过各种途径违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选拔性考试,提前招生,引发高中入学恐慌,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国家、省关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有明确规定,学校违规与学生家长达成的一切招生协议和入学承诺均无效。在此提醒家长朋友,请以沧州市教育局、肃宁县教育局官方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切勿轻信个别学校、社会招生机构和非法中介的承诺,谨防上当受骗,在经济上蒙受损失,给孩子学业带来影响。最后,祝广大学生踔厉奋发、不负韶华!祝家长朋友身体健康、事业顺利!肃宁县教育局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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