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企业“疫”时之忧,为企业复工复产开辟“司法绿色通道”。我院深入推进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把司法服务和保障送到群众身边。为提高我院司法服务的精准度,增强工作预判,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的法民关系,4月28日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魏芳、行政庭法官闫艳芳来到河北鑫红星电器有限公司,收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解决民营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

魏芳主任向河北鑫红星电器有限公司了解了疫情期间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人向魏芳主任表示,企业发展问题:一是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供货链以及货物运输受到了冲击,这对企业有目标,有计划的发展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二是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财务关系受疫情影响,较为紧张,小额债务较多,纷乱复杂,疫情期间难以追偿。三是因为债务以及市场开拓问题,企业在员工工资以及福利待遇保障上压力较大,现在也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四是企业对于市场的估计以及设计的战略目标受到疫情影响,出现了波动,无法实现既定产量目标以及销售预期。

魏芳主任详细了解记录了负责人反映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一是以大局为重,提高政治站位,企业发展坚持党的领导,要对国家,对政府有信心,肃宁法院会积极落实推动法官联系人制度,积极与企业、政府沟通,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更新相应地区的防疫政策,为企业提供导向方针。二是要注重债务追索的时效问题,积极催要,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注重司法手段的使用。三是要不遗余力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在疫情期间,企业与员工上下一心,攻坚克难,形成良好的企业口碑与品牌效益,对疫情后企业市场开拓更有帮助。四是要及时调整企业战略方针,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获取政策动向,肃宁县法院会为企业的复工复产,战略制定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行政庭法官闫艳芳向企业负责人讲解了在制定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哪些细节,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向企业负责人讲解了有关环境保护法的内容,督促企业在发展的同时不要忘记对环境的保护。

疫情之下,肃宁法院充分发挥法官联系人制度优势,深入了解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需求,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将法官联系人工作做细做实,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肃宁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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