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8日、9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参加考试造成疫情防控压力,今年考试地点设在各市。辛集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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