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五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三届甘肃省文明家庭、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第四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的战略方针,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力提升国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生活品质,为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展示近年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持续深化拓展新时代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从年7月起,省文明办组织启动新一轮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

评选工作启动以来,各市州文明办和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文明办根据省文明委评选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测评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评选程序,推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过硬、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创建集体和个人。经省文明委全委会审议通过,拟对定西市、崇信县等13个市(县区)、兰州市西固区达川镇等个村镇、甘肃省委统战部等个单位、嘉峪关市钢城街道紫轩社区等47个社区、定西市刘福家庭等30户家庭、陇南师范专科学校等所学校和刘卫华等98名个人,分别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县(区)、省级文明村镇、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社区、省级文明家庭、省级文明校园和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拟对天水市等3个城市、康县等9个县区、兰州市公安局等43个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朱泉霖等51名个人,授予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称号。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新一轮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省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12月11日—年12月17日

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联系-,电子邮箱:gsswmb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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