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供热统一运营用户告知书
为坚决落实国家环保政策,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改善民生,提升供暖服务水平,提高用户满意度,按照统一部署,组建统一运营公司对全县城区地热井实施供热改造工作,为用户提供供热服务。
一、供热改造的目的和意义
1、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地热能是近几年开发利用的清洁能源,但地热资源合理开采利用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地热井尾水直排使附近的饮水、地面水及土壤受到污染,必须进行同层回灌,通过改造,解决地热井回灌率偏低导致采灌失衡问题,有效改善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问题,保护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2、有效提升供热效果通过对既有地热井改造减少地热尾水排放温度过高造成的热能浪费,提高地热能利用率,最终实现多能互补,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热,达到供热的最佳效果和节能降耗的双重目的,有效提升供热能力,提高供热质量。
二、供热改造的内容
1、对既有换热站进行改造,安装换热装置,只取热不取水,保证地热水回灌要求的同时,杜绝地热水直接进入供热系统对小区管网和户内取暖设施的腐蚀,有效延长供热管网的使用寿命。
2、组建统一运营公司,实现“统一运营、统一标准、统一收费、统一管理”,提升供暖效果和应对突发供暖事故的能力,实现高效、节能、环保、规范、均衡、安全供热,同时通过专业优质的高标准服务,切实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改善用户服务满意度,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供热服务承诺
1、供热期间设立统一供热服务热线,服务热线和抢修人员24小时在岗,接到供热设施发生跑水等故障报告,抢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
2、供热期间,供热运行参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合同要求。在用户足额交费、用户供热设施符合国家设计安装规范、房屋维护良好的情况下,居民用户居室内采暖温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温馨提示:
1、为不影响用户今冬正常用热,保障供用热双方权益,新组建的统一运营公司将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约定供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
2、热用户需配合统一运营公司开展用户信息核查工作,用户需持产权人身份证、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协议等有效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及产权人授权证明)办理相关业务,请广大用户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统一运营公司相关工作。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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