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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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大厅人员较多的情况,存在新冠疫情交叉感染可能性,为切实做好县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业务办理安全有序开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并修订如下:
一、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南门工作人员检查核验工作,主动扫市民码,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做好体温测量和身份信息登记工作。4月7日起,所有4月3日以来来肃返肃人员需提供最近两次间隔不少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未出示者暂不可进入。故意隐瞒行程或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出现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倡导“不见面、无接触”业务办理模式。办事企业和群众首先选择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可通过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在线上办理,减少大厅人员聚集;线上申请后需线下提交材料的,可通过邮政工作人员上门揽收和结果送达的方式办理。需办理紧急业务的;可通过大厅业务窗口电话进行预约(政务中心业务窗口联系方式附后)。
三、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分散等候、隔座就座、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对进入大厅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无故在大厅内逗留者,一律劝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肃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年4月7日来源:肃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沈玉寒(实习)
校对:刘树欣
审核:王涛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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