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凡参加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因企业改制下岗失业已在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包括长期生活在城市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元。
三、救助名额
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名额名。其中:市直名、西峰区名、庆城县名、环县名、华池县名、合水县名、镇原县名、宁县名、正宁县名。
四、申报程序及资料
凡符合上述条件,市直困难职工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审查后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县(区)困难职工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上报县(区)总工会审查确定。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救助申请表;
4、家庭困难证明(困难职工家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银行流水单、农民工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务合同)。
五、具体要求
1、各级工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生要通过电视、报刊、专栏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2、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开始至录取结束,过期不再受理。
3、已取得其他社会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联系—73
庆阳市总工会
年7月6日
来源:庆阳市总工会
总监制:张建林
监制:王建峰
责编:李彦东编辑:王勇李大钊马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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