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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宋平)8月3日,河北省住建厅通报了年度河北省洁净城市(区)创建评估及年度河北省洁净城市(区)复核情况。经实地调研、考核评分,确定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等14个县(市、区)通过洁净城市(区)评估。经暗访复核,确定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等16个年度洁净城市(区)复核合格;肃宁县、涿鹿县整改后,经再次暗访复核,确定两县复核合格。至此,河北省已有个县(市、区)达到洁净城市(区)标准。
通报显示,年度河北省洁净城市(区)分别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井陉县、行唐县、隆化县、蔚县、昌黎县、玉田县、永清县、阜平县、唐县、保定市满城区、盐山县、沙河市、磁县。
通过复核的年度河北省洁净城市(区)包括:晋州市、高邑县、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涿鹿县、卢龙县、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滦州市、迁安市、固安市、定兴县、黄骅市、肃宁县、深州市、阜城县、邢台市南和区、清河县、鸡泽县、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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