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肃宁:商砼企业肆意排污环境治理迫在眉睫
关于环境治理,国家加大力度对环境污染进行整治,提出“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对于破坏环境和污染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用之无节,取之无时”将后患无穷、“任何经济活动不仅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等等,这些言语,大家早已耳熟能详,这是习总书记对当下发展绿色经济提出的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
然而,就在全国上下如火如荼展开生态环境保卫战之时,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赵河村村西,一家无名商砼公司却随意倾倒混泥土固废存在严重污染现象。
该无名混凝土企业,在生产当中把产生的大量碱性水泥固废,倾倒在未进行任何环保措施的该厂区周围及路边,肆意污染。
3月1日,在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调查时发现,位于肃宁县尚村镇赵河村村西发现一无名混凝土厂区,在该厂区周围充斥着大量的水泥结块、灰渣,大量被倾倒后的混凝土固废未经任何处理及遮盖。
通过航拍发现一辆混凝土罐车正在向附近坑塘里排污,在刚刚倾倒后不久的坑塘边上,经PH试纸检测显示其浓度碱液PH值在13—14左右,污染十分严重。
据附近村民称,这里以前是老砖窑现在废弃了。至于混凝土公司是赵河村里的村民合伙干的,这个厂子肯定有名,可能有个证没办下来,手续不全不敢挂出来,以前听说过好象是叫“顺东公司”(音)在这里干了好多年了,周围很多都是用他们的混凝土。
随后,将问题反映给沧州市环境保护局肃宁县分局(-)监督投诉,其接话员称我们不接受任何反应投诉,有事打电话进行举报。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肃宁县分局张姓工作人员回复称,给我个码转点车马费,我在环保干了20年了懂得规则。并称我们已经对该单位关停了、依法按规定处罚,至于没有环评已移交到属地处理。
由于混泥土搅拌站废水中含有水泥水化产物及残留外加剂等强碱性物质,直接排放对周边水土污染严重。因此对待混凝土废料设有相关处理制度:剩余混凝土需要分离多次冲洗等程序最终循环利用;废浆需要沉淀晾晒等最后用于场地清洗、循环利用。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保护,除了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让企业严格自律外,更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有效的监管。如果给污染企业开“绿灯”,又缺乏必要监管,那么,企业污染或将出现反弹,令环保整治功亏一篑。
在国家严查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当下,一项固废处理工作,在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却变得讳莫如深?随意倾倒大量的混凝土碱性固废,如此乱象又是谁在背后导演着这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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