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政府官方微博22日通报称,兰州市城关区居民席某某(男,57岁)于年1月25日乘飞机从兰州前往北京,2月7日出现咳嗽症状,2月10日乘飞机返回兰州(席某某在京期间与一名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同住一个单元),2月11日至2月13日,席某某多次违反城关区关于居家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擅自前往药店、超市、小卖部等公共场所并与多人接触,2月14日上午独自去兰大一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住院隔离治疗,2月16日21时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现在兰大一院接受治疗。
席某某返回兰州后不遵守卫生防疫部门的预防、控制措施及相关规定,多次擅自外出到公共场所及其他地方活动;没有如实向社区报告自身医院检查咳嗽等具体事宜,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等规定,致使与其有过接触的16人被集中隔离观察,另有户人被要求居家隔离观察,虽然席某某已对由自己行为引起的社会影响予以致歉,但其造成的公共卫生安全后果依然非常严重。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于年2月20日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席某某立案调查。
为此,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要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机制要求,严格遵守各级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切勿以身试法,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
延伸阅读:
甘肃:快速转办办理疫情防控信访举报
“我终于回到家了,谢谢你们啊!给你们添麻烦了。”2月12日,甘肃省纪委监委举报电话接到了一个特殊来电。
事情还要从两天前说起。
2月10日下午3时,甘肃省纪委监委电话举报系统接到群众来电:“我是庆阳市宁县的一名货车司机,刚从外地送完货物要回家,现在被拦截在高速路出口。交警说需要村委会证明才可放行,可乡党委书记说,让我从哪儿来回哪儿去。现在我回不了家,没处可去。”
甘肃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接此疫情防控信访举报后,立即通过检举举报平台转送庆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并要求尽快办理。
随后,庆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将这一信访举报件立即报告,相关领导批示速转宁县纪委监委,按疫情防控法定、规定程序办理。紧接着,由宁县纪委监委牵头,该县疫情联防办、和盛镇政府及长官监测站配合,迅速开展了相关工作。
2月10日,宁县联防指挥部组织公安、卫生、镇村干部赴长官高速出口,对举报人进行了询问、测温,在确认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后,于2月11日凌晨2时将举报人接回家中居家隔离,并落实“四联一保”措施。后来,在该县联防指挥部的综合调度下,先后有3名返宁被拦截人员顺利返回家中,并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当前头等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连日来,甘肃省纪委监委信访室重点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3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