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机关事业保险退休人员
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政策要求,决定对我县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认证,请广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4月30日前到您的原工作单位进行填表确认。因身体或居住在外地等原因不能到单位进行认证的,可以提供手持当日报纸或日历的照片15日内寄到单位进行认证,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领取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将停发养老金。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关于对我县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
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通知
为全面了解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健康状况,更好地深化服务,根据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每年4月1日—6月30日为认证期,凡在我县辖区内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居住地企业养老保险所、乡镇、社区就地就近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为了方便领取待遇人员,今年沧州市开发了手机APP认证系统,通过智能手机下载安装“沧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APP进行手机端人脸识别认证(扫描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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