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通告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随着春节的临近,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全力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鼓励就地过年,减少人员流动。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一律在本地过年,一律不准出境,确需离开本地的要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指办)排查管控组备案。鼓励在肃务工、经商及本地群众春节期间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流动,尽量就地过年。

二、严格境外来肃返肃人员管理。我县境外人员春节期间非必要一律禁止回国。确有必要回国的,要提前3天由其家属、亲朋向县防指办排查管控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回国。在第一入境口岸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经闭环转运回肃后,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开展核酸检测,逐人包联、建立档案并录入排查管控系统。

三、严格中高风险地区来肃返肃人员管理。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史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肃返肃。确需返乡的,要通过“智慧沧州”小程序中“春节返沧申报”模块提前申报,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肃后,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展核酸检测,逐人包联、建立档案并录入排查管控系统。

四、严格省内重点地区来肃返肃人员管理。对于石家庄、邢台、廊坊等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地区外),确需返乡的,要通过“智慧沧州”小程序中“春节返沧申报”模块提前申报,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肃后,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开展核酸检测,逐人包联、建立档案并录入排查管控系统。

五、规范低风险地区来肃返肃管理。自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低风险地区(除省内重点地区外)来肃返肃人员,要通过“智慧沧州”小程序中“春节返沧申报”模块提前申报,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肃后,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开展核酸检测,逐人包联、建立档案并全部录入排查管控系统。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立即补做1次核酸检测。

六、严格冷链等高风险行业来肃返肃人员管理。对从事进口货物(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和运输以及口岸检疫、边防检查、隔离转运等高风险行业的来肃返肃人员,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肃后,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开展核酸检测,体温监测,逐人包联、建立档案并全部录入排查管控系统。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返乡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请广大人民群众从我做起,主动告知在外亲朋好友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

肃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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