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县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其中:乡镇小学招聘名、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聘4名、乡镇卫生院招聘25名工作人员,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年7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年7月1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7月1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四)除岗位要求不限户籍外,其它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肃宁县户籍,报考人员的配偶或报考人员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肃宁县户籍也可报考。研究生、年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岗位信息表述为仅限于“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考人员不限户籍;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等条件;
(六)适应专业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专业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年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长按 (三)上岗前,已就业者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相关材料,未能如实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期间不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二)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证件审核、体检等招聘环节需出示“行程码”、“河北健康码”,显示绿码及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方可进入。同时,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三)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仔细阅读。我们将在必要环节和特殊情况下及时进行信息发布,所有报名参加此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遵守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事项要求。同时,根据防控实际情况,招聘工作可能出现调整。请考生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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